媒体聚焦

  •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启动
  • 发布时间:2019-07-29    浏览数:6596
  • 建议新生先咨询再办理,避免误入其它网贷
    媒体名称:湖北日报
    刊载时间:7月24日
    作者:方琳

           7月2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启动,有需要的学生可关注相关信息。新生在申请贷款前,最好能先联系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或就读高校,把政策咨询清楚后再办理,以免误入其他网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及标准为:1、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2、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万元,且不低于1000元。
           续贷学生办理时间(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为7月23日至8月9日(双休除外),新贷学生办理时间(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首贷)为8月12日至9月6日(双休除外)。有需要的学生可查询“湖北学生资助网”,及时与全省100多家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针对日前有媒体爆料在网上搜索国家助学贷款官网时,却进入了网贷页面事件,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广大高校新生和家长入学之际一定要警惕各种非法“校园贷”“套路贷”“裸条贷”,一定要警惕各种电信诈骗。碰到索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的,要求缴纳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的,请一概不理,以防上当受骗。
           目前,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另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政策优惠,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贷款用于交纳上学时的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1.2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上学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助学贷款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没有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都是正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