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遴选高中阶段资助育人典型案例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7-17 浏览数:1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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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履行新时期资助工作新使命,总结宣传推广各地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育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征集遴选高中阶段资助育人典型案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92号)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遴选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育人典型案例。为组织好我省征集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与重点内容
此次案例征集范围覆盖各市、州、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案例要集中展现各地各校在落实中职、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特色经验和做法。具体包括:
1.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人成才教育目标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创新工作方法,培育长效机制等。
2.培育核心价值观。对受助学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弘扬、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传播者和维护者。
3.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对受助学生组织开展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培育受助学生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和回报社会等优秀品质。
4.注重能力提升。培养受助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鼓励引导受助学生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和积极奉献。
5.其他方面做法。
二、案例编写要求
1.高度重视。资助育人是新时期资助工作新使命,也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征集遴选工作,精心组织,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提炼、宣传中职、普通高中资助育人经验与成效。
2.标题醒目。每个案例的标题要高度凝练、准确、生动、简洁,既起到“抓人眼球”的效果,又集中反映案例的特色。
3.亮点突出。每个案例要集中体现资助育人某一个方面的经验,讲深、讲透,有特色、有举措、有实效、可借鉴、可推广。切不要面面俱到,更不要写成工作总结。
4.内容鲜活。每个案例的展现形式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能用图表展示的尽量配上图表。
5.字数限制。每个案例的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 2000字,较大的图表可作为附件,每个案例可配1至2张照片,照片的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三、案例报送要求及方式
1.各市、州中职、普通高中案例各报2个,原则上中职案例市(州)、县级共1个、学校1个;普通高中案例市(州)、县级共1个、学校1个。所有案例由市、州遴选推荐统一报送。
2.各省属中职学校自愿报送,报送案例不超过1个。
3.各市州若有现成的资助育人理论研究成果或宣传片,可一并报送,原则上各市州不超过1个。
4.请市、州、各省属中职学校于7月10日(星期一)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dkzx_hb@163.com。
联系人:欧阳文,027-87312475。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