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7-13    浏览数:3107

  •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等文件精神,为传播学生资助好声音,弘扬资助育人正能量,进一步做好我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工作进入攻坚的关键阶段,教育扶贫既是扶贫的重要目标,也是扶贫的有力支撑。学生资助工作是确保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目标完成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纳入教育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解除他们在学习成长中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提高资助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重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宣传资助政策。要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申请程序、资助办理机构等重点内容的宣传,让学生和家长知道“有困难找谁,能享受什么资助”;加大对学生、家长、教师等重点人群的宣传,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大力宣传工作成效。要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开展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效;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大力宣传社会捐资助学典型,弘扬“重教兴学”优秀传统文化。
        3、着力宣传育人典型。将学生资助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及时挖掘、大力宣传受资助学生的成人成才典型,发挥其励志、引领作用。在宣传过程中,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尊重学生意愿。
        4、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各地各校要提前公布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度安排,要及时宣传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提高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媒体公布资助热线电话、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咨询和举报,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问题。
        三、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机制
        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要创新思路,丰富形式,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宣传工作实效性,推进学生资助宣传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健全资助政策公开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资助政策手册的印发和宣传海报的张贴、发放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要注重加大对乡镇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宣传力度,消除宣传盲区和工作死角。各级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要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学生资助政策;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附带相关学生资助政策介绍资料。
        2、完善资助政策发布机制。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健全资助工作宣传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平台、政务网平台、报刊平台、APP(微信)平台、校园网站等平台解读和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报道资助工作进展情况、资助育人典型等情况。
        3、突出关键时间节点宣传机制。各地各校在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中,要把握学生资助工作规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充分考虑群众所关切的问题,重点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在学生升学入学时段,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资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4、健全热线电话咨询投诉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开通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工作时间保持畅通。通过热线电话及时搜集群众意见、答复群众疑问、处理群众投诉。
        5、健全资助舆情反应机制。对学生资助方面的重要舆情及各类突发事件,及时跟踪收集、认真分析研判、妥善应对处置。
        6、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协同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地走访活动,宣讲学生资助政策。
        7、完善资助宣传保障机制。各地各校要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制度,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有序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保障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规范实施;要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宣传设备,保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有效开展;要加强宣传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工作者、资助工作人员、学生和学生社团以及社会媒体等作用,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学生资助工作宣传队伍。各级学生资助机构工作人员要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政策研究等不断提高业务办理能力和政策解读水平。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和省属中职学校每年1月底前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计划方案,每年12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省教育厅将把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进行定期通报。
                                    

                                       湖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