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

  • 房县:学生资助“三个确保” 教育扶贫“一个不少”
  • 发布时间:2019-01-14    浏览数:9511
  • 通讯员: 王随军

           房县位于秦巴连片贫困地区,是国家级重点贫困县、湖北省深度贫困县。近年来,房县坚持精准识别、靶向施策,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1121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8964人),总金额2621.1425万元,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其它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因贫失学。
           一、强化责任,加大宣传,确保资助政策不走位
           ——配强队伍。教育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学校设立了学生资助办公室,配备了学生资助专干,各中小学配备了专兼职资助工作人员,建立起了一只专业化的工作队伍。
           ——明确责任。出台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范》等制度文件,用完善制度体系保障资金的规范运用。县、乡、校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明确校长是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资助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资助程序关、受助学生审核关、资金发放关、信息报送关和信息安全关,为学生资助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加大宣传。印制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彩页2000多份、宣传卡片30000余份,发放到每一个村委会和每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各地各校还利用电子显示屏、主题班会、致家长一封信、入户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宣传国家教育民生政策和扶贫政策,使得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精准识别,靶向施策,确保资助对象不错漏
           ——建好一个数据库。一是信息共享。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每学期初从全县扶贫数据库中提取低保、孤残等学生信息,按户籍分发给各乡镇中心学校。二是入户核实。乡镇中心学校资助专干通过进村入户、调查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数据库中的学生是否上学、在哪所学校读书、读几年级等信息。三是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库。各乡镇在入户核实基础上建立本乡镇“到村、到户、到人”的贫困学生数据库,该库包括三部分信息:在本乡镇就读的学生、在县内其它乡镇就读的学生、在外省外县就读的学生。四是动态调整。经过“两上两下”的核对、校准、调整,使得贫困生信息库基本实现数据动态掌握,随时纳入、随时资助。
           ——发出一份资助函。学生资助实行属地管理:一是在县内各学校就读的贫困生不分户籍,在哪所学校就读就由哪所学校负责资助;二是在县外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由户籍地乡镇政府、扶贫部门共同向就读地教育部门或学校发一份资助公函,要求按照扶贫政策予以资助并回告资助情况;三是外县户籍在房县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只要提供了扶贫手册或资助函,就读学校都必须予以资助。
           ——填好三张资助表。一是《认定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经过比对确认的1至6类拟资助学生名单分发到相关学校,组织学生填写《认定表》,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家访情况记载表》。除上述1至6类学生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后,班主任或学校评审小组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填写《家访情况记载表》,由村委会或扶贫驻村工作队签字证明,提交学校评议认定为资助对象,再组织填写《认定表》、进行公示。三是《资助告知书》。资助资金按“财政专户—银行—受助学生”模式发放完成后,学校将《资助告知书》送达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书》详细列举了受资助学生基本情况、资金发放卡号(领取人)及各类教育资助标准,有效杜绝了“人情资助”、“以成绩定资助”等现象发生。
           三、突出重点,提标扩面,确保学生资助全覆盖
           ——抓重点人群。将学前至高中2.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资助范围,这些重点人群除享受普惠性资助外,还享受特惠资助。泛海助学、滋蕙计划、金秋助学等特惠资助优先向这些学生倾斜。
           ——抓重点投入。在落实好国家和省资助资金的基础上,县政府积极落实鄂扶组发【2017】18号、24号文件精神,县财政从2017年秋季以来先后配套1700万元,对不能享受国家、省学生资助政策的非寄宿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学生和其他贫困学生兜底救助。
           ——抓提标扩面。从2017年秋季起,房县建档立卡幼儿100%资助,每人每学期500元;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寄宿生和非寄宿生一视同仁,同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贫困学生免学费、按3000元最高档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助学金、免学费,同时享受每年5000元“雨露计划”补助,确保资助标准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需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