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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全覆盖 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
  • 发布时间:2013-07-16    浏览数: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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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7月12日从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我省今年大学生资助政策基本确定,贫困学生从拿到通知书开始,就可以申请到相关资助,不用为学费发愁。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负责人表示,我省已实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27-87328392、87312475),接受全省学生咨询和投诉。

    凭录取通知书可申请路费资助

          入学前,大学生贫困新生可申请路费补助。全省今年可以资助近1.5万名新生,学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即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
    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对象为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同等困难条件优先资助以下对象: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等等。

    家有小车不能申请生源地贷款

          今年全省的助学贷款总额预计约在6亿元左右,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国家助学贷款由考生到高校报到后在学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入学前到所在区(县)教育局办理申请。学生可任选其中一种。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都可申请,主要解决大学学费困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符合以下8种情况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而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办理贷款: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等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该项贷款预计将于7月下旬全面启动申请受理工作。

    每人每年最多可获奖助学金8000元

          无法缴纳学费或缴纳学费后生活费没有保障的贫困学生,入学后都可得到资助。
          我省规定,各普通高校应在报到现场设立醒目的“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经审核对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先进入校学习。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种奖学金都是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大二以上学生,实行等额评审,合计受奖励学生约占全省在校生的3%。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含大一新生),受助学生人数约占全省在校生的20%。
          此外,学校也设有校内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对特困学生还会给予一定程度学费减免。同时贫困生还可通过其它渠道申请并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