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

  • 做实精准认定 规范资助管理
  • 发布时间:2018-05-16    浏览数:13476
  •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难点。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罗田县、夷陵区等县市进行了一些工作探索。
      一、罗田县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
      罗田县教育局在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中,着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工作,确定了7种优先资助的情况,细化了5种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情况,列出7种禁止资助的情况。
      7种优先资助的情况: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2.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子女;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5.困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家庭子女;6.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5种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情况:1.家庭人口众多,劳动力少的;2.家庭成员长年抱病的;3.父母在家务农,山林耕地少且收入低的;4.无稳定收入来源的;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7种禁止资助的情况:1.无特困原因的“三类人员”(即领导干部家属、财政供养人员家属、村干部家属);2.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异地自建(购买)住房的; 3.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4.私营业主和股东的;5.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基数高的;6.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7.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行为之一的。
      二、夷陵区建立走访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
      夷陵区建立教育局领导班子联系学区、学区总干事联系学校、校长联系班级、科任老师联系学生的助学扶智制度,保障了全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人生活有人关爱,个个学业有人帮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教育系统党员对口联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教职工进行对口联系。对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周与帮扶学生开展一次交流,每月走访一次学生家庭,对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走访一次。
      通过走访,除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在家的学习及生活习惯外,教师还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及在校表现情况,宣传国家资助的有关政策,促进了家校联系。更重要的是,老师通过家访实地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后,在组织学生资助项目评审时,将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纳入进来,做到精准资助,确保了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